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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015年05月31日 10:43 作者: 来源: 点击:[ ]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中央、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结合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以及州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明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改进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大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思路,按照中央、省、州纪委的工作部署,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着力保障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富民强州宏伟目标,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工作效能为重点,全面履行职能,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州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系统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着力加强局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驻部门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反腐倡廉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2015年,进驻中心各单位窗口、机关各科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从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着手,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行管理科学化,紧密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推动各级实体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拓展,不断推进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的政务服务“大超市”。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三级联动审批工作制“四项制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方式。重点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基层为民服务中心(站)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软硬件投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持续推进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变过去的坐等申报为主动服务。四是深入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切实发挥交易功能作用。重点解决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场所、设施问题,确保能办事,有人办事。五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制度机制,促进集中审批工作信息化、服务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

  (三)着力开展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以贯彻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委和政府良好形象为核心,加大对窗口办件质量、办事效率不高的治理。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履约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并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以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进行整治,努力增强干部队伍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转变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打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着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力度,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按照州纪委、州监察局下发的《楚雄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楚纪发〔2013〕1号)的要求和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综合效能,结合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控,有效预防廉政风险。二是积极推行“一把手”“四个直接不管”和“末位表态”制度,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三是进一步做好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针对行政审批及其相关事项办理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从完善制度入手,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运行,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的缺失和滥用,不断探索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推进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五)着力推进阳光行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两中心”效能建设的新方法,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行政审批事项五公开的要求,不断深化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采用多形式、多渠道、广范围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强化电子监察作用,推进全州政务服务网上行政审批建设,实现网上审批大厅与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相结合的行政审批模式,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受理、办结、发证全程在行政审批网上操作和实时监督,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努力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让权力在阳光下进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三、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及窗口单位首席代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人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贯彻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局领导班子会议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机关、窗口业务建设、效能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共同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规定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并把执行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制的严肃性。  

   2.强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广大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时间、内容、形式、效果四落实,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职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反腐倡廉工作内容的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利用每季度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会议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以及州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学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筑牢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在巩固“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教育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顽疾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使党员干部的党性、品格、境界和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各科室、中心部门窗口要高度重视,狠抓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采取上党课、专题教育、中心理论组学习、组织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机关以及窗口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开展教育2次以上,专题教育1次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政策、法规,全年不少于2次;党政领导“一把手”上党风廉政专题党课全年至少1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公仆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开展正反警示教育专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正反警示教育专题片,并结合我州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讨论,总结教训,做到自重自省,警钟常鸣。  

   3.健全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章立制,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认真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规则》结合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州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对局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以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行健全完善,使机关内部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强化窗口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断规范窗口审批行为,切实加强对各窗口审批过程的全程监督,确保行政审批行为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三是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度,凡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通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四是认真执行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行政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事项和热点、焦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定期向党员和社会公开党支部工作目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党建工作内容,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4.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预警机制。一是加大“两中心”窗口工作的检查力度,实施日常督查与考核。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建立自我纠错机制,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一经发现,及时纠正。二是建立投诉受理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努力发挥服务对象、纪检、信访、社会投诉等监督主体的作用。三是引入社会监督,适时对窗口服务人员的办事态度、效率和质量进行评议,实施“零距离”监督。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从而达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治本清源的目的。  

   5.深化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务平台。结合第六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清理、规范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切实解决窗口“只挂号、不看病”、“体外循环”、“多头受理”等问题。不断推进县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推动各级实体行政服务平台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拓展,加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的政务服务“大超市”的发展力度。同时积极推行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三级联动审批工作制“四项制度”。不断改善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方式,重点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基层为民服务中心(站)工作的督促指导,持续推进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州、县市、乡镇 、村(社区)上下互动、统一协调的政务服务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  

   6.加强党建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进驻中心窗口党员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健全党组织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和领导作风建设,充分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全力维护党员干部良好的作风形象。  

  (二)工作要求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三个结合:  

   1.坚持内督查与外监督相结合。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聘请监督员对工作进行监督,并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行政审批运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设立行政投诉窗口、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信访渠道,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2.坚持抓规范与提效能相结合。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公开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标准、程序和期限,提高进驻事项办理程序的透明度,规范窗口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等服务规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3.坚持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结合《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规程》,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考评办法,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办事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把工作措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和政风行风等作为群众评议的重要内容;把党员作用发挥、干部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作为群众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通过发放测评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把考核与评议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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